1.筹备召开期中工作推进会。
(责任领导:吴畅青 责任科室:办公室 责任人:张 耿)
2.发现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并推荐参加省市评选。
(责任领导:吴畅青 责任科室:办公室 责任人:张 耿)
3.组织“学宪法讲宪法”演讲比赛活动。
(责任领导:吴畅青 责任科室:办公室 责任人:张 耿)
4.推动“局长走流程”宣传工作。
(责任领导:吴畅青 责任科室:办公室 责任人:张 耿)
5.开展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。
(责任领导:吴畅青 责任科室:人事科 责任人:马 磊)
6.开展2023年正式编制教师的资格复审工作。
(责任领导:吴畅青 责任科室:人事科 责任人:马 磊)
7.开展2024年预退休人员档案核定工作。
(责任领导:吴畅青 责任科室:人事科 责任人:马 磊)
8.完成2023年新党员发展工作。
(责任领导:陈玲霞 责任科室:组宣科 责任人:马 祥)
9.启动“四学四讲”、“我”系列党员主题教育活动。
(责任领导:陈玲霞 责任科室:组宣科 责任人:马 祥)
10.完成2023年上半年党费收缴工作。
(责任领导:陈玲霞 责任科室:组宣科 责任人:马 祥)
11.组织开展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+活动。
(责任领导:陈玲霞 责任科室:组宣科 责任人:马 祥)
12.启动江夏区名校(园)长培养工程。
(责任领导:陈玲霞 责任科室:组宣科 责任人:马 祥)
13.继续组织区级文明单位(校园)申报工作,安排部署教育系统五月公共场所文明点位测评。
(责任领导:陈玲霞 责任科室:组宣科 责任人:马 祥)
14.开展教育系统涉宗教专项排查工作。
(责任领导:陈玲霞 责任科室:组宣科 责任人:马 祥)
15.完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。
(责任领导:陈玲霞 责任科室:组宣科 责任人:马 祥)
16.认真做好相关项目资金清理及合规资金拨付工作。
(责任领导:郑小元 责任科室:计财科 责任人:何 斌)
17.开展市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。
(责任领导:郑小元 责任科室:计财科 责任人:何 斌)
18.积极做好省市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审计问题整改工作。
(责任领导:郑小元 责任科室:计财科 责任人:何 斌)
19.继续开展公务卡使用、食堂财务管理等财务执行情况调研。
(责任领导:郑小元 责任科室:计财科 责任人:何 斌)
20.制定2023年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工作方案,做好秋季入学招生各项筹备工作。
(责任领导:侯文亮 责任科室:基教科 责任人:陈明利)
21.召开初中四月调考质量分析会。
(责任领导:侯文亮 责任科室:基教科 责任人:陈明利)
22.配合组织全区七八年级学业质量监测工作。
(责任领导:侯文亮 责任科室:基教科 责任人:陈明利)
23.组织开展市区两级“十佳”、“百优”班主任评比推选工作。
(责任领导:侯文亮、郑小元 责任科室:基教科 责任人:陈明利)
24.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,配合组织全区防震减灾综合演练。
(责任领导:侯文亮 责任科室:基教科 责任人:陈明利)
25.开展中职学校学生技能展示活动。
(责任领导:郑小元 责任科室:成职教科 责任人:夏建明)
26.启动中职招生工作。
(责任领导:郑小元 责任科室:成职教科 责任人:夏建明)
27.启动审核2023届中职毕业生信息。
(责任领导:郑小元 责任科室:成职教科 责任人:夏建明)
28.继续调研、推进街道社区教育。
(责任领导:郑小元 责任科室:成职教科 责任人:夏建明)
29.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工作。
(责任领导:陈玲霞 责任科室:成职教科 责任人:夏建明)
30.启动第二轮(2023)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。
(责任领导:张长斌 责任科室:督导办 责任人:艾智亚)
31.做好2023年市级素质教育特色学校例行视导。
(责任领导:张长斌 责任科室:督导办 责任人:艾智亚)
32.常态做好责任督导5月主题督导。
(责任领导:张长斌 责任科室:督导办 责任人:艾智亚)
33.组织开展好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活动。
(责任领导:吴畅青 责任科室:师训科 责任人:李 耀)
34.开展“中华经典乡村行”活动。
(责任领导:吴畅青 责任科室:师训科 责任人:李 耀)
35.继续实施2022年区级延期培训项目及组织好2023年市级以上培训。
(责任领导:吴畅青 责任科室:师训科 责任人:李 耀)
36.完成2023年学校自主培训项目的申报工作。
(责任领导:吴畅青 责任科室:师训科 责任人:李 耀)
37.组织开展金口、金水片区教师心理展示活动。
(责任领导:吴畅青 责任科室:师训科 责任人:李 耀)
38.开展治庸问责暗访和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,开展全系统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督查。
(责任领导:陈玲霞 责任科室:监察室 责任人:熊贤广)
39.开展清廉学校建设和“双评议”工作督查。
(责任领导:陈玲霞 责任科室:监察室 责任人:熊贤广)
40.启动清廉学校建设工作业务培训班报名工作。
(责任领导:陈玲霞 责任科室:监察室 责任人:熊贤广)
41.组织区教师五项技能竞赛决赛。
(责任领导:吴畅青 责任科室:工 会 责任人:秦盛军)
42.开展红领巾奖章二星章评选工作。
(责任领导:罗建兰 责任科室:团工委 责任人:韩文婷)
43.开展开展第二十三届武汉市十佳(优秀)少先队员、少先队辅导员和2022年度武汉市十佳(优秀)少先队集体申报工作。
(责任领导:罗建兰 责任科室:团工委 责任人:韩文婷)
44.下达2023年事业计划。
(责任领导:程晓树 责任科室:规划办 责任人:胡经友)
45.检查督办教育项目建设。
(责任领导:程晓树 责任科室:规划办 责任人:胡经友)
46.民办学校年检结论报送、公示。
(责任领导:程晓树 责任科室:监管办 责任人:周志江)
47.校外培训机构数据稽核工作。
(责任领导:程晓树 责任科室:监管办 责任人:周志江)
48.加强民办园、机构日常巡查力度。
(责任领导:程晓树 责任科室:监管办 责任人:周志江)
49.开展“全国防灾减灾日”“安全教育演练月”系列活动。
(责任领导:张长斌 责任科室:应急中心 责任人:黎泽锋)
50.校园安防队伍集中培训。
(责任领导:张长斌 责任科室:应急中心 责任人:黎泽锋)
51.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。
(责任领导:张长斌 责任科室:应急中心 责任人:黎泽锋)
2023年4月28日